潮涌珠江,云起鹏城。从敲响土地拍卖“第一槌”,到如今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20年居全国城市首位,一场以“新质生产力”为抓手的变革,正在深圳这座创新之城上演。
创新是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深圳法院持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的改革创新,在定分止争中激活要素流动,在严惩侵权中划清边界红线,在创新改革中护航国家战略,全力服务保护新质生产力发展。
探路:在数字浪潮中
锚定规则坐标
当算法替代流水线、数据成为新生产要素,司法如何回应?深圳法院的答案是:以裁判规则助力产业发展。
2024年1月,随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槌声落下,国内首例非法调用服务器API接口获取数据予以交易转卖案尘埃落定:维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原判。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被告简某公司非法抓取大量微博后台数据予以存储,并通过其经营的iDataAPI网站对外售卖,其中包括原告微某公司的大数据产品“微指数”等,调用数据次数高达21.79亿余次。法院认定,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应赔偿原告2000万元及维权合理费用等。
数据作为数字经济的关键生产要素,基础资源和创新引擎作用日益凸显,成为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能。
“在法律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法官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适用中,系统诠释了国家的数据保护政策,阐明数据持有权、加工使用权受保护的条件。”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谢惠加对此评价道,“这对我国正在进行的数据保护立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在全国首例人工智能生成文章侵权案中,首次承认AI作品的独创性;在“爬虫”软件侵权案中,划定数据抓取的合法边界;
在涉企业信息查询平台数据纠纷案中,首次提出了数据使用主体的质量保证义务,并充分考量大数据业态的发展阶段、商业模式、技术现状,确立了数据质量保证义务的司法裁判规则,明晰了数据使用行为的边界;
将算法纳入商业秘密保护的判决,为数字经济核心资产筑起“护城河”……
深圳法院用一个个案例,构筑起对数字经济知识产权的保护墙。2024年,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804件,其中审结专利、计算机软件、垄断、集成电路、技术秘密布图设计等案件1711件,妥善审理涉大型互联网平台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1495件。
更深远的影响来自对数字经济纠纷裁判规则的完善——出台《关于加强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对数字经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内容作了体系化梳理,持续推动数字经济健康规范发展;
连续三年发布深圳法院数字经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明晰数字经济知识产权案件司法裁判规则;
针对平台算法推荐、大数据杀熟、游戏“私服”“外挂”、主播跳槽等互联网新业态新模式问题,发布《涉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纠纷热点二十问》,为投资创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企业商业秘密管理与维权指引》
深耕:在协同护航中
厚植创新沃土
医药领域是技术创新难度和市场集中度相对较高的领域,既需要保护知识产权以激励创新,又需要规制知识产权滥用和市场垄断。
2024年1月,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受理了一起涉及药品专利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原告瑞士某药品公司向法院主张,该公司某款专利药品具有降低心血管死亡和心力衰竭的风险,有较高市场价值。
2023年10月,被告深圳某药品公司获得上述专利药品仿制药的上市许可。原告认为被告已做好上市准备,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被告则认为,涉案药品尚未实际上市,处于不能销售的状态,且涉案专利即将失效,被告只是提前申请批文,没有实施“制造、许诺销售、销售”等侵权行为,不构成侵害涉案专利权。
考虑到纠纷涉及药品专利领域,专业性较强,为更好推动纠纷实质化解,2024年7月,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召开药企代表座谈会,与相关企业开展交流咨询,获得专家意见。
最终,法院认为被告不构成侵害涉案专利权,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切实保护了医药企业的合法权益。
寻求“专业”意见,深圳法院早有探索。深圳作为全国创新之城,人工智能、自动驾驶、智能制造装备等技术类知识产权纠纷呈多发易发态势,案件审理难度大。
为此,深圳法院建立技术调查官合议制及技术事实查明联席会议制度,在全国首创“全流程嵌入式”技术调查官工作模式,为诉讼程序全流程提供技术服务。
技术调查官全流程参与办理的案件中,对技术事实所提出的专业意见采纳率超过90%。2024年,技术调查官全面深入参与事实查明429宗,出具技术比对意见206份,确保“真创新”受到“严保护”。
深圳法院积极拓展“朋友圈”,建立联动协同保护体系,与市场监管、海关、检察院等部门信息共享,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标准统一,为创新发展凝聚强大合力。
继作出了专利确权行政程序与专利侵权司法程序联合审理并当庭作出司法裁决的首次尝试后,2024年11月6日,深圳知识产权法庭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再次联手,就一宗发明专利确权与侵权进行联合审理,为后续建立常态化长效机制打下坚实基础。
这一创新举措不仅提升了审判效率,更彰显了多方协同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关键作用。

深圳知识产权法庭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无效部就一宗发明专利确权与侵权进行联合审理
向新:为国家战略
筑牢保护高地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决定着国家的粮食供给与安全。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
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五批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其中“京糯6”玉米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为破解杂交品种溯源难题提供了参考借鉴。
在植物品种亲子关系鉴定尚无通行标准的背景下,市中级法院通过综合分析亲本品种和杂交品种之间的亲子关系鉴定结果以及杂交品种的真实性鉴定结果,合理分配证明责任,严厉打击非法制种和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服务种业自主创新。最高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深圳法院对种业的保护,是其服务国家战略的一个缩影。“如何以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力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发展,是我们深圳法院始终锚定的改革航向。”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庭长蒋筱熙表示。
“构建最严格的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是深圳法院领取的深圳先行示范区首批综合试点改革任务之一。
2020年,市中级法院出台关于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司法指导文件,细化了惩罚性赔偿的具体操作规则,推进惩罚性赔偿落地,累计判赔金额达4.3亿元。
在先行示范区的改革蓝图上,惩罚性赔偿制度只是深圳法院制度创新的一个切面。从首创“先行判决﹢临时禁令”裁判模式,到构建证据妨碍排除规则体系,多项改革共同保障护航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
视线转向深港交界的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在这片创新热土上,深圳法院正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融入国家战略布局。
2024年4月26日,福田区人民法院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人民法庭正式揭牌,集中管辖深圳市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案件,通过创新审判机制和规则衔接,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提供法治保障。
河套法庭还联合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仲裁中心,打造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纠纷一站式服务平台,推动纠纷化解与深港调解仲裁衔接。

未来已来,向新而行。以法治之力为新质生产力筑牢保护高地,深圳法院一直在路上。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