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案件设置追诉时效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打击犯罪:
设置追诉时效是为了确保犯罪分子无法逃避法律的制裁,即使他们试图逃避,也能在时效期内被追究刑事责任。
体现刑法的谦抑性:
追诉时效体现了刑法不是无限期地追究犯罪,而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过了这个时间,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不再追究。
保障人权:
长时间的追诉可能对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庭带来不利影响,追诉时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个人的权利和自由。
自我矫正:
法律一般认为,如果一个人在长时间内没有再次犯罪,可以认为他们已经自我矫正,此时再对其进行刑事追究已无必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杀人案件的追诉时效最长可达二十年,但这仅在没有司法机关立案的情况下适用。一旦立案,追诉将不受时效限制,进行终生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