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和分则是 法律规定的两个主要部分,它们在结构和内容上有着明确的区别和联系。
总则
定义:总则是指规定的第一部分,主要用来交代制发的缘由、目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等等。总则一般自成一章,分为若干条。
内容:总则包括刑法的基本原则、效力范围、犯罪的概念、犯罪构成要件、刑罚的种类和量刑原则等一般性规定。这些规定为整个刑法体系提供了宏观的指引和基本方向。
作用:总则对分则起统帅作用,是定罪量刑所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它为具体犯罪与法定刑提供了基础性的指导和依据。
分则
定义:分则是指规定的主体部分,分为若干章,每章有小标题,下列若干条款。分则是暂行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和要求集中表达的部分,是写作的重点所在。
内容:分则具体规定各种犯罪的构成要件、刑罚等。它根据犯罪的不同性质、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将犯罪分为不同的罪名,并对每个罪名的构成要件、刑罚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作用:分则是总则原理、原则的具体体现,分则不得与总则相抵触。它具体化了总则中的原则,使得司法实践中对于不同类型的犯罪行为能够有准确的判断和恰当的处罚。
总结:
总则提供了刑法的基础理论和一般性规定,是刑法体系的基石。
分则则是对具体犯罪行为的详细规定,是刑法适用的具体规则。
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完整的刑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