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改主体是 村民会议,但需要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在具体操作中,村民委员会的初稿应在乡镇政府审查后,再提交村民大会表决。同时,村规民约的日常工作由民政厅负责,包括指导、督促检查和优秀村规民约的推广等。因此,可以说村规民约的制定和备案主要涉及乡镇人民政府和民政厅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