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审理主要适用于刑事诉讼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被告人健康问题:

自诉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审理。

被告人逃避:

起诉后被告人逃脱,导致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

被告人下落不明:

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

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在审理期间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

不可抗力因素:

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

中止审理的决定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裁定,并且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当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案件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