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用公款是指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款用于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这种行为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与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构成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的具体情形包括:

进行非法活动:

如赌博、嫖娼等。

进行营利活动:

如投资、经商等。

超过三个月未还:

无论是否用于非法或营利活动,只要挪用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均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建议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要挪用公款,以免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