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上班期间穿着的规定如下:
制服
春秋季节:穿着衬衫和西服。
夏季:穿着短袖衬衣。
冬季:穿着风衣。
制服配饰:包括领带、徽章等,具体佩戴要求详见《人民法院审判制服着装管理办法》。
法袍
开庭时:必须穿着法袍,法袍为黑色散袖口式长袍,红色前襟配有装饰性金黄色领扣。
其他场合:如重大会议、接待、调查取证等公务活动时,也可以穿着制服并佩戴法徽。
建议
正式场合:如开庭、正式会议等,法官应穿着法袍,以体现庄重和严肃。
非正式场合:如上下班途中、窗口值班等,法官可以穿着较为正式的休闲装,如夹克、衬衫配黑色休闲皮鞋。
着装规范:法官应严格遵守着装规定,保持服装整齐洁净,仪表端庄得体,以维护法院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