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窃的定性依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主观方面

行为人必须具备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故意。这意味着行为人有意地将他人的财物据为己有,而不是基于合法的所有权或授权。

客观方面

盗窃罪表现为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被财物所有者、保管者察觉的方法,暗中将财物取走的行为,这被称为“秘密窃取”。

盗窃的财物数额较大是构成盗窃罪的重要条件之一。但如果是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即使财物数额不大,也不受数额的限制。

犯罪主体

盗窃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犯罪客体

盗窃罪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即犯罪嫌疑人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

其他相关因素

盗窃行为可发生于任何场所,但必须属于未经允许擅自闯入私人住宅,或是携带危险物品进行盗窃之列。

对公众财物或是公共设施中的贵重物品进行盗窃也构成盗窃罪。

扒窃行为也是盗窃罪的重要构成要素之一。

综上所述,偷窃的定性依据主要是行为人具备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故意,并采取秘密手段窃取财物,且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等。具体的法律标准和定义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案件而异,但上述依据是普遍适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