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4月11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党组副书记、厅长陈奕威(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肇庆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奕威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肇庆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奕威利用担任潮阳市委副书记,汕头市南澳县委书记,汕头市委常委、秘书长、副市长,揭阳市市长,惠州市市长,惠州市委书记,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公司经营、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陈奕威 资料图

卸任两年后被查

公开信息显示,陈奕威,男,广东潮安人,汉族,1962年4月出生,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陈奕威曾任汕头市委常委、南澳县委书记,汕头市委常委、秘书长,汕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等职。2008年2月,任揭阳市代市长,同年4月任揭阳市市长。2011年7月,任惠州市代市长,2012年1月,任惠州市市长,2013年2月任惠州市委书记。2018年7月,任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后转任厅党组副书记、厅长,2022年6月卸任。

2024年7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陈奕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自身不廉

管人不严

2025年3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陈奕威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陈奕威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自身不廉,管人不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奕威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奕威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作者:王诗雅

来源: 检察日报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