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 属于商业信用和逆汇法。托收是指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通过银行向进口人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在这个过程中,出口人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票,并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其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为收款。托收业务中,银行仅作为代办者,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行事,并不承担付款人必须付款的责任。

托收的特点如下:

商业信用:

托收是基于买卖双方之间的商业信用,银行不承担付款保证。

逆汇性质:

托收的资金流向与结算工具的传递方向相反,因此被称为逆汇法。

手续简单、费用较低:

与信用证方式相比,托收的手续较为简单,费用也较低。

风险性:

由于托收属于商业信用,买方可能面临付款风险,尤其是当买方不诚信或无力付款时。

托收的主要当事人包括:

委托人(债权人):

即出口人,是托收业务的发起方。

托收行:

即出口人委托的银行,负责办理托收业务。

代收行:

即托收行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负责向付款人收取货款。

付款人(债务人):

即进口人,负有向出口人支付货款的义务。

托收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类型,其中跟单托收又分为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

综上所述,托收是一种重要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主要涉及商业信用和逆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