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受伤骨折,学校承担以下赔偿责任:

医疗费用:

学校应当赔偿学生因治疗骨折所产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

护理费用:

学校需要赔偿学生因骨折需要护理所产生的费用。

交通费用:

学校应当赔偿学生因治疗骨折所产生的交通费用。

营养费用:

学校应当赔偿学生因骨折所需的营养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

学校应当赔偿学生因住院治疗骨折所产生的伙食补助费。

辅助器具费用:

如果学生因骨折导致残疾,学校应当赔偿学生所需的辅助器具费用。

残疾赔偿金:

如果学生因骨折导致残疾,学校还应当赔偿相应的残疾赔偿金。

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学生因骨折受到严重精神损害,可以要求学校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学生的骨折是由学校以外的第三人造成的,且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则学校仅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赔偿范围限于因学校未尽职责而扩大的损失。学校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以上赔偿项目和标准均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学校已经尽到了教育和管理职责,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