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构成诈骗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主观方面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借款人在借款时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而是以“借钱”为幌子骗取财物。例如,编造虚假理由借款后用于个人挥霍等。

行为表现

借款人在借款后有隐匿行踪、更换联系方式、举家搬迁等行为,导致出借人无法联系,可推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客观方面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

借款人通过虚构公司或个人财务状况、投资项目等事实,或隐瞒自己负债累累、无偿还能力等真相,使出借人产生错误认识而借款。

数额较大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一定数额才构成犯罪,如诈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

主体方面

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客体方面

借款诈骗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通过欺诈手段使被害人的财物遭受损失。

总结来说,借款构成诈骗的关键在于借款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并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出借人的财物,且数额较大。如果借款人在借款时就没有打算归还,并且采取了一系列手段逃避还款责任,那么这种行为很可能被认定为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