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的时间安排主要依据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以下是具体的竞标时间安排:

开标时间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即是开标时间,两者应当一致。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后20天以后能开标。

自发售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其他相关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15天可以修改招标文件。

编制投标文件的合理时间应不少于20天。

评标定标时间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等于投标有效期时间加30天。

确定中标人时间一般应在15日内,但最迟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确定。

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应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完成。

退还投标保证金应在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综上所述,竞标的主要时间节点包括:

招标公告发布后20天。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

开标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的同一时间。

建议在准备投标文件时,仔细查阅招标文件中关于时间安排的具体要求,以确保按时提交投标文件并按时参加开标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