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起诉离婚,应向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出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确定起诉法院

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应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对于外地户籍但在京居住满一年的情况,可以向其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准备起诉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子女出生证明等。

此外,还需提供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证明、家暴证据等。

提交起诉状

原告需写好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然后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

起诉状可以通过线上服务平台提交,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法院审理

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如果立案,将安排开庭时间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在庭审中,双方需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进行审理和判决。

特殊情况

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原告可以向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建议

选择法院:根据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选择方便的法院进行起诉。

准备材料: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起诉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咨询专业律师:在提起诉讼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