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的规定,外地打工的子女(流动儿童少年)如何上学可以遵循以下步骤进行:

确认资格

确保孩子年龄在6至14周岁(或7至15周岁)之间。

孩子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并具有学习能力。

户籍与居住证明

携带孩子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提供在暂住地的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暂住证。

就业与居住证明

提供父母或监护人的务工证明,如用人单位出具的就业备案手续。

个体商业活动需提供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执照复印件。

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居住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

原就读学校证明

提供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学证明。

报名与注册

携带上述所有证件,到居住地的教育部门或学校完成报名流程。

根据当地规定,参加入学考试或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教育与培训

在被学校录取后,注册并缴纳学费。

参加学校规定时间的入学教育和培训。

借读或就读选择

主要以在流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借读为主。

也可以选择入民办学校、公办中小学附属教学班或专门招收流动儿童少年的简易学校。

权益保障

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维护流动儿童少年的正当权益,不得歧视。

对完成学业且考试合格的学生,应发给相应的毕业证书或证明。

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特殊情况,如幼儿园法定代表人问题,当局会安排孩子到其他幼儿园以确保有学上。

请根据上述步骤准备相应的材料,并与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联系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