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大队立案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和复杂程度。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立案时间的总结:

一般情况下

经侦大队在接到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后, 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决定,并通知报案人。

疑难、重大案件

对于疑难、重大的经济犯罪案件,经侦部门可以在七日内作出初步决定,但需要报经相关领导批准,并且可以延长三十到六十日决定是否立案。延长审查期限时,办案单位应向报案人作好解释工作。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特殊情况

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经济犯罪案件后,应当在三日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至迟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案情重大、疑难、复杂或者跨区域性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在三十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情况特殊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再延长三十日作出决定。

综上所述,经侦大队立案的时间主要是在7个工作日之内,但对于疑难、重大的案件,可能会延长至30日甚至60日。如果案件特别重大、疑难、复杂或跨区域,还可以申请进一步延长审查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