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拘留所,被拘留人需要携带以下物品:

生活必需品:

包括洗漱用品、衣裤、被子等基本生活用品。

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

非生活必需品和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

身份证件:

被拘留人需要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以便拘留所进行身份核实。

律师相关证件:

如果被拘留人员委托了律师,律师需要携带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以及法律援助的公函等。

建议被拘留人在进入拘留所前,仔细整理所需物品,并遵守拘留所的相关规定,以确保顺利度过拘留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