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执字”指的是 民事执行案件。在法院的案号系统中,“执”字通常用来标识那些已经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即申请执行人已经向法院提出了执行申请,并且法院已经受理并正在执行该案件。
具体来说,“民执字”案件包括以下几类:
首次执行案件:
这是指申请执行人第一次就某个案件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案件。
恢复执行案件:
如果原来的执行程序因为某些原因中止或终止,申请执行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申请。
总结来说,“民执字”案件就是与民事执行相关的案件,包括首次执行和恢复执行等情形。这些案件在法院的案号中会有“执”字作为标识,以区分于其他的审理案件(如“民初”指民事一审案件,“民终”指民事二审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