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抵押的权利包括以下几类: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包括房屋、其他地上定着物等,这些财产可以单独或一并抵押。

建设用地使用权:

指因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而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可以单独或一并抵押。

海域使用权:

对特定海域进行使用的权利,可以单独或一并抵押。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这些动产可以单独或一并抵押。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这些在建的财产可以抵押,但需要办理抵押物登记。

交通运输工具:

如货车、飞机、船舶等,可以单独或一并抵押。

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除了上述明确列举的财产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未明确禁止的财产也可以抵押。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权利本身可以设定抵押权,但并非所有权利都适合抵押。例如,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通常可以抵押,但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公益设施等则受到限制或不得抵押。

在进行抵押时,应确保抵押物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并依照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办理必要的登记手续,以确保抵押权的有效设立和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