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具有以下性质:
专有性
也称独占性或独家权利,专利权人对其拥有的专利权享有独占或排他的权利。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或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复制或销售其专利产品或技术,否则即构成侵权。
时间性
专利权只在一定期限内有效,期限届满后,该发明创造就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利用。各国专利法对专利权的期限都有明确规定,例如发明专利保护期通常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分别为10年和15年。
地域性
一个国家依照其本国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权不承担保护的义务,除非两国之间有双边的专利保护协定或共同参加了有关保护专利的国际公约。
这些性质共同构成了专利权的核心特征,确保了专利权人在一定时间和地域内对其发明创造的独占性权利,同时也规定了这种权利的限制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