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书应当 向有权限的人民法院执行庭提交。具体来说,应当向一审法院所在地法院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提出申请。如果判决未能得到履行,可以到法院立案庭申请执行立案,有的地区由执行局负责立案。
在申请执行书时,需要确保包含以下内容:
首部:
包括申请执行人的基本信息、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等。
请求事项:
明确列出申请执行的具体事项。
事实与理由:
简要叙述原案情和处理结果,说明现在的执行状况,并阐明强制执行的必要性。
尾部:
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注明日期。
此外,如果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并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建议在准备申请执行书时,详细列出所有相关证据和材料,以确保执行请求能得到准确、高效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