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包括以下罪名: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侮辱罪、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致人死亡的除外)

虐待罪(致人重伤或死亡的,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侵占罪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故意伤害罪(轻伤害)

非法侵入住宅罪

侵犯通信自由罪

重婚罪

遗弃罪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侵犯知识产权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其他自诉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这些罪名涵盖了自诉案件中常见的类型,被害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