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对党籍被开除的决定有异议,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申诉:

提交申诉:

首先,您需要向作出开除党籍决定的上级党组织或当地纪委提交书面申诉。申诉书应包含申诉的事实和理由。

等待调查:

上级党组织在接到您的申诉后,会进行初步调查。如果发现程序和事实处理上存在问题,可能会立案复查。

申诉期限: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员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随时提出申诉,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

申诉结果:

复查结果将反馈给申诉人。如果申诉人对处理决定仍然不满意,可以继续向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进行申诉。

注意时效:

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

请确保在申诉过程中提供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解释,以便有关党组织能够公正、客观地处理您的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