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副院长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协助院长工作:

副院长协助院长处理法院的日常事务,并在各自分管的领域内发挥领导作用。

机关管理:

负责法院的机关管理工作,包括人事、财务、后勤等。

审判管理:

监督和指导审判工作,确保审判活动的公正、高效进行。具体职责可能包括案件分配、审判流程监控、审判委员会事务等。

调研:

开展司法调研工作,为法院的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营商环境:

负责与营商环境相关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

司法警察:

管理司法警察队伍,确保法院的安全和秩序。

综治: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法治宣传:

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其他职责:

根据法院的具体需要,副院长可能还需要承担其他职责,如信访接待、案件复查、司法建议等。

总体来说,法院副院长的职责是多方面的,既要协助院长处理日常事务,又要在各自的分管领域内发挥领导作用,确保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