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指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进行调解、仲裁的活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一般由县级以上政府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管。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具体办事机构是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也有称仲裁委办公室),是全额拨款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其职能是受理、调解、裁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关系、工资保险、工伤赔偿、辞退补偿等劳动争议案件,是不收费的。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在接收到申请后,会对争议进行居中公断与裁决,这些裁决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不满仲裁结果,当事人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