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杨锦英 杜光然

4月21日下午,六旬男子杀害同居11年女友案将在广东省陆丰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1日,被害人儿女来到法院外等待。他们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什么都换不回母亲的生命,只求判凶手死刑。

记者实拍

汕尾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吴某某与被害人文某某经人介绍结识,后两人一起以夫妻名义生活至2024年,约11年。2024年8月16日中午11时许,文某某因两人关系不和,提出要离开吴某某,回去自己前夫所生的儿女家里生活居住,吴某某听后要求文某某与其到外面发生性关系,才愿意让其离开。当天中午1时许,两人来到陆丰市麒麟山,即将发生性关系时文某某拒绝,吴某某恼羞成怒,便抽出随身携带的斧头多次砍击文某某头部,见其不动弹后逃离。

2024年8月18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吴某某被陆丰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汕尾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吴某某持械砍杀文某某致其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4月21日下午,此案在广东陆丰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极目新闻记者在现场看到,被害人文某某的弟弟特地从重庆坐飞机赶过来的,落地后没有休息立刻就来到法院。弟弟表示,姐姐一直是报喜不报忧,这些年他只见过吴某某一次面,所以他不清楚具体情况。“刚得知消息时,我很震惊,这个人心怎么这么残忍,怎么下得去手。”

此外,弟弟还透露,被害人的父母还不知道这个事情,“岁数大了,不敢让他们知道”。

文某某大女儿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据她此前获悉,本次开庭,嫌疑人将在看守所应诉,文某某的三儿子会在那里和他面对面,陆丰市人民法院可以旁听。

她表示,直到现在她都不明白吴某某为什么要对相处了11年的母亲痛下杀手,如果能对话,只想质问他这一个问题。她还表示,无论什么都换不回母亲的生命,只求判凶手死刑。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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