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临近,各校各班的家委会又开始忙碌起来了。日前,湖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湖南省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对教育收费行为作出严格规范,其中多次提及“家委会”等组织,明确列出了哪些“热心”行为可能涉嫌违规。家委会成员们可得仔细看好了。


这些“好心”可能办“坏事”


家委会不得成为学校违规收费的“中转站”。《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中小学校直接或者通过家委会(含班委会,下同)等,违规要求学生或家长购买平板电脑、教材、教辅资料、报纸杂志、商业保险或者收取设备、软件使用费的;向学生提供网络维护、空调安装、教室室内布置等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的;摊派或收取饮水费、教室空调费、校园安全保卫等费用的,应当追究责任


特别是那些看似好心的“指定书店购买”“微信群接龙拼单”等行为,《暂行办法》也明确:以“家委会”名义统一组织购买、使用教辅,或默许、指使家委会代行教辅征订职责的,应当追究责任


这些“心意”不再允许


每逢活动就定制班服、文化衫?《暂行办法》指出,通过年级服、班服、文化衫等巧立名目方式,变相统一配置校服以外服装并从中谋牟利的,应当追究责任。


课后服务收费也有了硬性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直接或者通过家委会(含班委会),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课后服务费,超标准收取课后服务费,坐收坐支课后服务费,不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课后服务减免政策,违规减免教师子女课后服务费,不按规定清退课后服务结余资金的,应当追究责任。


监管责任不容忽视


《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特别强调:学校对家委会等类似组织监管不力,导致家委会等类似组织成员违规收费或履职不到位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学校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暂行办法》自2025年7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家委会本是家校沟通的桥梁,但任何涉及收费的行为都必须合法、合规、透明。《暂行办法》的出台,既是对乱收费的警示,也是对家委会规范运作的指引——只有守住底线,才能真正为孩子们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


来源:长沙晚报、湖南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