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法是 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体现国家组织、管理、协调城市建设、乡村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等各项建设活动的方针、政策和基本原则。工程建设法是调整国家管理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公民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调整范围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工程建设管理关系:

即国家机关正式授权的有关机构对工程建设的组织、监督、协调等职能活动。

工程建设协作关系:

即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往来、协作关系,如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等。

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主体内部劳动关系:

如订立劳动合同、规范劳动纪律等。

工程建设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1. 工程建设活动应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原则。

2. 工程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的工程建设标准原则。

3. 从事工程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原则。

4. 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原则。

5. 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原则。

综上所述,工程建设法是一套旨在调整和规范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所涉及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其目的是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并维护相关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