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解决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友好协商

双方当事人通过自身力量,相互妥协和让步,以书面方式记录协商内容,达成和解协议。

调解

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调解可以是双方自行协商达成的,也可以由专门的调解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

仲裁

将纠纷提交给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居中裁决。仲裁是一种一裁终局的制度,即仲裁裁决具有最终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诉讼

案件的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诉讼是一种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议的方式,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可以通过当事人自觉履行或法院强制执行来实施。

这些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使用,具体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争议的性质、当事人的意愿以及法律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适合的争议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