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的时长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来决定,具体规定如下:

一般规定

病假时间从三个月到24个月不等,具体天数取决于员工在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有薪病假

对于按连续性合约受雇的雇员,在最初受雇的12个月内每服务满1个月,便可累积2天有薪病假;之后每服务满1个月可累积4天。有薪病假可在整个受雇期间持续累积,但在任何时间不得超过120天。

分类病假

有薪病假可分为第1类及第2类。第1类病假最多可累积36天,36天以外的病假应拨入第2类,第2类病假最多可累积84天。

特殊规定

对于工作年限低于5年的员工,法定最长休病假的时间是三个月。工作年限15年到20年之间的,病假最长是18个月。工作年限超过20年的,病假最长可达24个月。

建议

了解公司政策:不同公司可能有不同的病假政策和累积方法,员工应详细阅读员工手册或咨询人力资源部门了解具体规定。

保留证据:员工在请病假时应保留相关医疗证明,以便在需要时提供。

合理规划:员工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和公司的病假政策,合理安排病假时间,以免影响工作进度和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