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的无效情况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公证程序违法:

如果公证在申请、受理、审查、出具等环节中违反了法律规定,那么该公证无效。

公证机构或者人员不具备资格:

公证机构或公证员不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资格时,其出具的公证书无效。

公证内容不真实、不合法:

公证内容如果存在虚假、违法等情况,该公证书无效。

超出国家规定的可公证范围:

公证事项如果超出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可公证范围,该公证书无效。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并提起公证机构复查确实错误后撤销的:

如果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通过合法途径提起复查并确认公证书存在错误,该公证书将被撤销,视为无效。

其他违法行为:

包括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等。

结合以上各点,公证的无效认定需要综合考虑程序合法性、资格合法性、内容真实性与合法性等多个方面。在具体案例中,可能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详细审查,以确定公证书是否无效。

建议在遇到公证无效的争议时,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应及时向公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公证书的无效,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其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