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可以在以下情况下申请转学:
户籍迁移:
学生户籍随家长在国内或省内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
居住地变更:
学生随法定监护人工作变动,实际居住地变更,且现居住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
特殊情况:
学生因家庭搬迁、特殊情况(如专门学校就读)等确需转学的。
学籍管理:
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变化,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可以转入户籍所在地学校。
流动人口:
流动人口务工地发生变化,其随迁子女可以转入法定监护人新的务工所在地学校。
其他原因:
出国留学、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
转学手续通常需要:
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
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转入学校同意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备案。
学生持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
请注意,原则上不允许学期中途转学,且转学应在同年级之间进行,不能留级。此外,转学的具体条件和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