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日期以 依据合同的约定和实际情况为准。具体确定方式如下:

以要约和承诺的形式订立合同时,承诺生效的时间即为合同成立的时间。这可以是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或者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要求作出承诺行为时。

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时,通常为双方签字或盖章时。如果合同通过信件或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当事人可在合同成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确认书签订时即为合同成立时间。

如果合同书面形式订立前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而对方接受,则接受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

如果合同未明确规定签订日期的确定方式,而双方在签订过程中存在先后顺序,通常以最后一方完成签字或盖章的时间作为签订日期。

在电子合同的情况下,合同签订日期可能以系统记录的时间为准,该时间应能够准确反映合同签订的实际时间,且需保证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若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如签订日期、生效日期、履行期限起始日期等,则应以该约定为准。

若合同未明确规定,通常以签订日期为准,因为签订日期是双方达成合意的时间标志。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如约定以某一事件的发生或完成作为合同生效或履行期限的起始点,那么该事件发生或完成的日期就可能成为合同日期的依据。

在诉讼中,法院通常会根据合同的具体条款、双方的行为以及相关证据来确定合同的签订日期。

综上所述,合同签订日期的确定应依据合同的约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在实际操作中,为避免因签订日期的认定产生争议,建议在签订合同前明确约定签订日期的确定方式,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