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贷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具体如下:

公安机关

报警:如果校园贷涉及诈骗等违法行为,可以向警方报案,由公安机关审查立案。

管辖范围:校园贷产生的其他违法犯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

金融监管部门

金融办(局)和银监局:负责协同相关部门整治校园贷业务,杜绝高利放贷、暴力催收等行为。

银监会(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曾联合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通知,要求未经批准设立的机构禁止提供校园贷服务,并暂停网贷机构开展校园贷业务。

教育部门和高校

教育部:开通不良“校园贷”举报通道,征集线索,并提醒学生选择安全系数高的借贷产品。

高校: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和实时预警机制,应对处置机制。

行业自律组织

上海、深圳、重庆、广州等地行业自律组织出台“禁令”,规范校园贷业务。

国家助学贷款机构

生源地贷款需要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为信用贷款。

建议

学生:在选择校园贷时,务必选择正规金融机构,避免陷入高利贷和暴力催收的陷阱。

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金融知识教育,提醒孩子理性借贷。

学校:应加强校园贷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风险意识。

监管部门:应持续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校园贷市场的健康发展。

通过多部门的协同努力,可以有效规范校园贷市场,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