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利益包括以下方面:

生命权:

维护个体的生命安全及其尊严。

健康权:

包括生理健康和心理健康。

姓名权:

保障个人决定、使用及变更姓名的自主权益。

名称权:

法人对其名称享有独立的权利。

肖像权:

涉及对个人肖像的制作、使用及公开等相关事宜。

名誉权:

保护个人品德、声誉等方面的客观评价。

荣誉权:

个人因其获得荣誉而享有的相应权利。

隐私权:

确保个人在私人生活中的宁静与安逸,以及不愿为他人所知悉的私密信息免受侵犯。

人身自由:

保障个体的人身自由和不受非法拘禁的权利。

人格尊严:

维护个体的尊严和自尊。

婚姻自主权:

个人自主决定婚姻关系的权利。

遗体权:

对死者遗体享有的权利,包括处理遗体的自主权和尊严。

这些人格利益是公民和法人固有的、与其不可分离的利益,体现了人的精神利益和人身安全。人格利益的保护旨在维护个体的尊严、自由和权利,防止他人侵犯。在法律上,人格利益受到严格保护,任何侵害人格权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