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利益包括以下方面:
生命权:
维护个体的生命安全及其尊严。
健康权:
包括生理健康和心理健康。
姓名权:
保障个人决定、使用及变更姓名的自主权益。
名称权:
法人对其名称享有独立的权利。
肖像权:
涉及对个人肖像的制作、使用及公开等相关事宜。
名誉权:
保护个人品德、声誉等方面的客观评价。
荣誉权:
个人因其获得荣誉而享有的相应权利。
隐私权:
确保个人在私人生活中的宁静与安逸,以及不愿为他人所知悉的私密信息免受侵犯。
人身自由:
保障个体的人身自由和不受非法拘禁的权利。
人格尊严:
维护个体的尊严和自尊。
婚姻自主权:
个人自主决定婚姻关系的权利。
遗体权:
对死者遗体享有的权利,包括处理遗体的自主权和尊严。
这些人格利益是公民和法人固有的、与其不可分离的利益,体现了人的精神利益和人身安全。人格利益的保护旨在维护个体的尊严、自由和权利,防止他人侵犯。在法律上,人格利益受到严格保护,任何侵害人格权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