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公房是指 租赁国家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和销售的住宅房屋。这种租赁形式在法律上具有特殊性,因为公房的所有权通常归国家或单位所有,而承租人仅享有租赁使用权。
公房租赁通常带有一定的政策保障和福利性质。例如,城镇职工可以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房改政策,以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已建公有住房,这种公房租赁享有政策保障和福利性质。
此外,公房租赁也分为可售公有住房和不可售公有住房,这两类房屋均为使用权房,即承租人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享有使用权,并需按规定支付租金。
总的来说,租用公房是一种特殊的房屋租赁形式,其特点和规定与一般私房租赁有所不同,主要涉及国家或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住宅,并且通常带有一定的社会保障和福利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