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以下财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

这是夫妻在婚姻期间通过劳动所获得的收入,无论是由一方还是双方共同所得。

生产、经营的收益:

这包括夫妻在婚姻期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益,如夫妻双方或一方开店或开公司办企业的收入。

知识产权的收益:

这包括夫妻在婚姻期间通过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例如因发明、作品等获得的稿费、奖金或专利转让费等。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定只归夫或妻一方,否则这些财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这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理权,但具体财产的归属可能会受到遗嘱、赠与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影响。此外,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费用、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通常被视为个人财产。

建议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详细审查相关的法律文件,以确保财产分割的合法性和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