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后开庭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以及法院的工作安排。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

普通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通常情况下,普通程序的案件从立案到开庭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这个时间包括立案、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答辩、组成合议庭等程序性事项。

简易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通常情况下,简易程序的案件在一个月内开庭。

特殊情况

对于复杂的案件,如果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还需要延长,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公告送达

如果法院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送达判决书的生效时间为60日,之后法院会在公告后安排开庭时间。

建议

提前准备:当事人应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诉讼材料,以便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各项程序。

关注通知:保持与法院的沟通,及时关注法院发出的各项通知,确保按时参加庭审。

咨询律师:如有需要,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