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会经费的缴纳方式如下:

申报缴费

工会经费实行按月申报缴费,属地管理。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时一并申报缴交上月应缴工会经费。

缴费单位可直接上门申报,也可采取网上申报。

缴费方式

工会经费可随税采用ETS缴费、POS机缴费或转账缴费等方式缴款。

缴费期限

工会经费按月征收,所属期为当月的工会经费,缴费单位应于次月15日前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费。

缴费凭证

工会经费代收统一使用税收票证作为缴款凭证。

缴费咨询

缴费单位对工会经费申报缴款有疑问,可通过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登录广东税务局官方网站了解相关流程。

注册手续

基层工会必须办理注册手续,上级管理工会才能正常返拨工会经费。

通过百度搜索“广东省总工会经费收缴管理系统”或网址(http://hf.gdftu.org.cn/index.jsp),到达管理系统登录界面,填写相关信息并完成注册。

经费提取

工会经费应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其中40%需上缴至县级或更高级别的总工会,剩余的60%由本单位工会使用。

缴纳比例

无论是成立工会组织还是未成立工会的单位,均需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缴工会经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建议:

缴费单位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和流程进行工会经费的申报和缴纳,确保及时、准确地完成缴费任务。

若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操作,可联系当地税务机关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