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突规范,也称为 法律适用规范法律选择规范,是由国内法或国际条约规定的,指明某一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的规范。这种规范并不直接规定当事人的具体权利和义务,而是提供一个法律适用的指引。冲突规范是国际私法特有的规范,用于确定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权利与义务,并对海外民事法律关系起间接调整作用。

冲突规范具有以下特点:

间接性:

冲突规范自身并不直接确定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义务,而是通过指定适用何种法律来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

指定性:

冲突规范指明某一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哪国法律,从而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普遍性:

冲突规范适用于所有涉及不同国家法律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具有普遍适用性。

冲突规范通常由范围、系属和连接点三部分构成。范围是冲突规范所要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系属是该特定关系应适用的法律;连接点是从语法结构上将范围与系属连接起来。例如,中国《民法通则》第144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就是一条典型的冲突规范,其中“不动产的所有权”是范围,“不动产所在地法”是系属,“适用”是连接点。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了解冲突规范的概念和特点有助于正确选择和应用法律,解决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中的法律冲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