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下线达到 30人以上时,可以认定为传销罪中“情节严重”的情形,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而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传销活动的组织者或领导者,如果其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或者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二百五十万元以上,将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此外,如果传销活动的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也可以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传销下线人数达到30人以上,即可构成传销罪,并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建议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远离传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