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您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和准备相应的材料:

准备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社会保障卡原件

重新就业证明原件

办理流程

到就近的社保窗口申请办理

工作人员核准并开具《停止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决定书》

办理地点

社保基金管理分局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分局

注意事项

确保在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如果重新就业,通常需要提供新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

请根据这些信息准备相应的文件,并按照当地社保局的规定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