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留置的财产和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可用于抵押的财产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建设用地使用权
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使用权
交通运输工具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可用于质押的财产
动产质押(不动产以外的物)
权利质押(如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可以留置的动产
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依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
可以留置的人员
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
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
涉及案情重大、复杂,可能逃跑、自杀、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等人员
其他特定情况下的留置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债权人占有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医疗用途的留置
比如,在医疗过程中,为了确保患者安全,某些医疗设备和药品可以暂时留置在患者体内,直到治疗结束
法律文书送达的留置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受送达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书,人民法院可以通过邀请见证人或者采用拍照、录像的方式将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
这些规定和情形涵盖了抵押、质押、留置等多种法律行为,适用于不同的财产和人员,旨在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确保法律程序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