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作案是指 三次以上作案的行为。这个概念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主要涉及到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定罪和量刑。具体来说,多次作案不要求每一次作案都达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只要其中一次作案能达到立案标准或者多次作案累计达到立案标准,就可以认定为“多次作案”。
此外,多次作案与累犯也有所不同。累犯是指刑事判决获刑超过有期徒刑的罪犯,在刑满释放或赦免后五年内再次犯罪的情况。而多次作案则侧重于描述犯罪行为的次数,不涉及前科或刑罚的具体情况。
在实际操作中,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有多次作案的嫌疑,可以依法采取相应的刑事强制措施,如拘留等。
综上所述,多次作案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用于描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三次或以上的犯罪行为,这些行为可以单独或累计达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