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公告的开始时间是在 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具体而言,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后,应在11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建议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或相关权利人密切关注政府公告,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信息,以便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