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前提条件

减刑仅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减刑不适用于未被判刑或刑罚已执行完毕的犯罪分子。

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

犯罪人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

“认真遵守监规”包括遵守监狱的各种规章制度,如作息制度、劳动纪律等。

“接受教育改造”体现为积极参加监狱组织的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能培训等活动。

“确有悔改表现”可以从犯罪分子对自己犯罪行为的认识、对被害人的歉意、改造过程中的态度等方面来判断。

“立功表现”例如在监狱内帮助制止其他囚犯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

应当减刑的实质条件

犯罪人在刑罚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如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

减刑的程序

由执行机关(如监狱管理部门)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