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 属于企业合并的一种方式,但两者并不完全等同。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订立合并协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资产合为一体,组成一个新企业的行为过程。而收购则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

具体来说,收购可以涉及股权和资产的购买,收购方可以通过购买被收购公司的股权或资产来获得其控制权。收购后,被收购公司可能继续存在,也可能解散,这取决于收购的具体条款和双方的协议。

因此,收购作为企业合并的一种形式,其核心特征在于通过产权交易实现控制权的转移,但并不一定导致被收购企业法人资格的消亡或新企业的成立。企业合并通常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其中吸收合并是指一家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新设合并则是指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各方解散。

综上所述,收购是企业合并的一种方式,但具有其独特的法律和经济含义。在实际操作中,收购和企业合并的具体形式和后果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条款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