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这一方针体现了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它强调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具体来说,安全生产方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安全第一:
从保护生产力的角度和高度,表明在施工生产范围内,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肯定安全在生产活动中的位置和重要性。要使施工生产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以防止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及各种危险的发生,从而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以促进生产率的提高。
预防为主:
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和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进行安全管理不是处理事故,而是针对施工生产的特点,对生产因素采取有效管理措施,预防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和扩大,把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保证施工生产活动正常有序进行及其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综合治理: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这一方针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多年经验的总结,也是指导当前及未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