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以下案件不能进行调解:

1. 特别程序案件,如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2. 督促程序案件。

3. 公示催告程序案件。

4. 破产还债程序案件。

5. 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

6. 刑事案件。

7. 其他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

8. 涉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案件,如雇凶伤害他人、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

9. 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案件。

10. 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又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案件。

11. 调解过程中违法嫌疑人逃跑的案件。

12. 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案件。

需要注意的是,调解应基于当事人自愿原则,如果有一方不愿意调解,则不能强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