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林地的手续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和所需材料:

提交申请

向县级以上的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

提供材料

项目批准文件。

被占用或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与被占用或征用林地的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协议(临时占用林地除外)。

用地单位的资质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批准文件等。

审核与审批

林业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林地利用规划和生态保护要求。

符合条件的,核发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还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缴纳费用

预缴森林植被恢复费。

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持《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其他手续

若需采伐林木,还需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临时占用林地的,需签订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复绿协议。

建议:

申请人在办理占用林地手续时,应详细准备所有相关文件,并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尽早与林业主管部门沟通,确保申请流程顺利进行。